
我剛創業不久的時候,公司還很小,人數也不多,那時有許多單位都是我直接帶領,我幾乎管了所有的事。
後來公司逐漸變大,人也變多,我開始減少管轄領域,提升一些幹部成為部門主管,由這些幹部直接帶領團隊。
主管是升起來了,但是我的工作習慣沒改,仍然直接找同仁溝通事情、交辦任務,常常忘了主管的存在。
那時候,有一個主管找我溝通,他直接了當的說:老闆,你可以不要越級指揮嗎?你越過我們直接交辦任務,這樣我們這些做主管的很難做事耶!
面對他的指責,我啞口無言,回想起自己的作為,公司裡確實每個人我都熟悉,有事也知道要找誰,卻常常忘了我和員工之間,還有一個主管存在。我只能答應主管,我以後不會再越級指揮了。
可是答應很容易,做起來很難。常常我要交代事情時,主管正好不在,我等不及了,只好越級交辦。
有時候事情很複雜,交代主管,主管再往下交辦,事情都走味了,最後忍不住直接交代同仁去辦。我答應不再越級指揮,可是卻常常違背承諾。
我的越級指揮,原因是我對公司太熟悉,主管看在眼裡,也知道我的為難,最後我們協商出一個妥協辦法。
我的主管們同意,我可以越過他們直接找員工溝通、詢問,了解公司營運狀況,但事後一定要讓主管知道,我找了誰,說了什麼事?
我也可以直接找員工交辦任務,但事後一定要讓主管知道;交辦的工作如果與主管的指令有衝突,主管可以不接受。
主管之所以同意我可以做這些越級指揮的事,是因為我和主管之間有信賴,不代表對主管的不信任。
第三項是妥協辦法的核心關鍵,老闆的越級指揮,通常會與主管產生嫌隙,代表對直屬主管的不信賴,才會插手部門裡的事。但因為和所有主管都有長期共事的經驗,彼此十分信賴,也互相了解,所以他們同意我可以越級指揮。
我的主管們同意我越級指揮,我十分感激他們的體諒與大度,我知道這是違反管理基本原則的事。而事實上,我之後的企業經營,也不再越級指揮。
我不只不做越級指揮的事,而且我堅守只和主管講話的原則,部門中的事,全歸主管去負責,我完全信賴,不會過問。